关注!税务师最新消息!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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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税协发布了一则《关于税务师职业资格对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给广大税务师带来了利好消息。
通知表示,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明确了税务师职业资格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对应关系,规范了税务师享有的相应职称待遇。
具体内容如下:
那么,《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助理经济师
1.具有较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
2.能够独立地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二)经济师
1.具有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能够理解和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有较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地解决较复杂的业务问题。
3.工作业绩良好,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经济效益。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或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经济系列初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也就是说,只要你取得了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如果你是高中毕业学历,就对应助理经济师,即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如果你是符合以上经济师的学历条件,就对应经济师,即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不过,从税务师的报名条件来看,最低学历要求是:“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因此,取得税务师资格的,基本上能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换句话说,未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上可以凭税务师资格报考高级经济师的考试,不能满足条件的,也就是工作年限未达标,需要再等等。比如,“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报考并通过税务师考试的,不能立刻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税务师可对应中级资格,利好多多!
此次在政策层面规范了税务师享有的相应职称待遇,具体来说有什么意义呢?
一是中级资格可以落户。虽然在一些地方,税务师可作为资格型人才申请落户(比如天津),但大多数地方还是没有,不过,中级资格却是符合大多数地方人才落户的条件。然而,人社部明确的等同关系是否可以等同享受中级的一切权利呢?还有待地方政策具体明确!
二是税务师还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从上文分析来看,持有税务师资格,并满足工作年限要求就可以报考高级经济师的考试,而高级经济师属于许多大城市人才政策里的“高层次人才”(如杭州、长沙),可以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毋庸置疑,税务师的含金量又大大增进。正如中税协所言:“对稳定税务师队伍,提高税务师职业社会地位和待遇保障等有着重要意义。”
呼吁:税务师与CPA互免!
关于职业资格证书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互认互免讨论,其实一直就在进行。近年,国家层面也加大了对此的关注。
2019年1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里提到:探索建立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同或相近科目互认互免等衔接措施,减少重复评价,减轻会计人员负担,探索建立会计与审计、经济等属性相近职称系列(专业)的衔接措施。
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也明确要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探索建立经济系列与会计、审计等属性相近职称系列(专业)的衔接措施,减少重复评价,减轻经济专业人员负担。
此外,多个地方人社厅公布,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可聘任为会计师(如北京)!那么CPA与税务师、中级之间的互免互认是不是也指日可待呢?
我们呼吁,后续关于税务师与中级会计、CPA考试科目 互认互免!比如税务师中的《税法一》、《税法二》与CPA中的《税法》;CPA中的《会计》与中级的《中级会计实务》、税务师的《财务与会计》等。如果后期相关政策真的出台,相信可以大大减少相关从业人员的考试负担,规避重复评价,鼓励更多会计人才自我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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